根据(2025)赣0702执68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5)赣0702执68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对吴兆丰、朱凯名下位于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大道65号五龙湖商住小区2号楼701室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2019-0057528、2019-0057529的不动产设立的他项权利强制解除抵押,赣(2019)赣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32111号不动产权证明无法收回,予以公告作废。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