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桂招因保管不善,将赣市章国用(2010)第GF4010952号国用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用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桂招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