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房地不同步)

发布日期:2025-06-03 15:19:19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赣国土资规【2017】5号文件第三项第(四)条,坐落于文明大道103号百合苑1栋2层9#,10#的壹处不动产,由于房地不同步,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为赣市直国用(2007)第SF4012928号公告作废。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