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杨仙大道西路9号文昌苑21栋1121房)
坐落于赣州市赣县区杨仙大道西路9号文昌苑21栋1121房的不动产,证号:赣(2017)赣县区不动产权第0004687号,因原产权人骆声明 于2025年7月24日因病死亡,因继承人池连香、钟桂英 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亲 骆传贤 的死亡证明,经全体继承人现场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后,法定继承人情况如下:
父亲:骆传贤(已故)
母亲:池连香
配偶:钟桂英
子女1:骆莹莹
子女2:骆莹曜
无收养子女或非婚生子女
经其继承人协商,池连香 放弃继承权,现由 钟桂英、骆莹莹、骆莹曜 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办公地址:赣县区灌婴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4421581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
2026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