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告(赣州市赣县区杨仙大道西路9号文昌苑21栋1121房)

发布日期:2026-01-09 16:34:14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关于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杨仙大道西路9号文昌苑211121

  坐落于赣州市赣县区杨仙大道西路9号文昌苑211121的不动产,证号:2017)赣县区不动产权第0004687,因原产权人骆声明2025724日因死亡因继承人池连香、钟桂英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亲骆传贤的死亡证明经全体继承人现场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后,法定继承人情况如下:

父亲:骆传贤(已故)

母亲:池连香

配偶:钟桂英

子女1:骆莹莹

子女2:骆莹曜

无收养子女或非婚生子女

经其继承人协商,池连香放弃继承权,现由钟桂英、骆莹莹、骆莹曜 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办公地址:赣县区灌婴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4421581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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