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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杏林禅寺非法占地建寺庙案

发布日期:2024-09-29 17:11:46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经查,自200910月起,赣州市赣县杏林禅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义源村18.95亩集体土地建寺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49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8.94亩土地,对非法占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杏林禅寺与赣县区茅店镇义源村村民委员会或使用者协商处置,并处罚款12.634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