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相关规定,《江西省于都县青龙窝矿区读攻区段耐火黏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3个方案通过审查,现予以公告。
通过审查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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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于都县青龙窝矿区读攻区段耐火黏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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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尚龙矿业有限公司风里背(整合)高岭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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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会昌县石角坝矿区瓷土、瓷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