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市地质矿产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江西省安远县官窑粘土矿详查勘查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地质矿产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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