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授权和委托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州市承接省人民政府授权和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评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民主性,市自然资源局将按有关规定组建赣州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评审专家委员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委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
参与我市各县(市、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评审、论证和咨询工作,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规划、实施和监管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制定和修订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资格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在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林业、法律、矿产、地灾等专业领域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并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兼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者优先。
(三)熟悉我市实际情况,具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及相关方面的基本知识,关心和熟悉赣州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及实施情况。
(四)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五)热心参与建言献策,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议事与专业能力,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征集程序
(一)专家委员按照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聘任。
(二)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其所属社会团体、所在单位书面推荐,符合聘任资格条件的专家应填写推选表并报送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科。
(三)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科汇总推荐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核,选取一定数量的被推选人成为专家委员,由市自然资源局颁发聘书,名单在网络予以公布。
(四)请符合条件的专家于2025年3月13日前,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研究成果或实践经验证明、《赣州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评审专家委员推选表》(详见附件)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可EMS邮寄)市自然资源局902办公室,或将扫描件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科邮箱。
四、审核与聘任
市自然资源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条件,确定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并予以聘任。聘任期限为2年,期满后可续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鑫
联系电话:0797-8155088 15879778840
邮箱:gzgb5001@163.com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2号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