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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城区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19-11-11 07:11:00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是实施城市规划、实现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字〔2010〕117号)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每年需编制完成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等;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赣州市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赣州市中心城区2019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赣州市2019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六大攻坚战”涉及中心城区的项目安排以及各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二、2019年供应计划主要内容

(一)计划时限与范围。计划期限为1年,即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加快“五区一体化”进程,依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市中心城区五区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9〕1号),2019年中心城区土地供应计划适用范围为中心城区(含南康区、赣县区)。

(二)计划指标说明。中心城区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46440亩。

按供应结构划分,供应量从高到低排列依次为工矿仓储用地15861亩、住宅用地12638亩、交通运输用地742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699亩、商服用地2380亩、其他类用地1442亩,其中,围绕“主攻工业、三年再翻番”的目标,持续加大工业用地供给,重点向龙头企业、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型等工业项目及平台倾斜,按照党中央“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重点加大市本级、蓉江新区、水东片区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适当减少经开区、赣县区、南康区的市场投放。

按供应布局划分,供应量从高到低排列依次为南康区11115亩、经开区9883亩、赣县区5908亩、蓉江新区5816亩、章贡区4546亩、高铁新区4176亩、市本级3280亩、综保区1717亩,重点加大了章贡区和蓉江新区经营性用地、高铁新区基础设施用地的土地供应。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116日

相关文件: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pdf